12月1日實施!新修訂《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細化規定,強化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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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11月12日下午3點,國務院舉行了例行政策吹風會,介紹《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修訂問題。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孫梅君介紹,10月31日國務院發布了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將于12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食品安全領域又一項重大制度建設成果,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內容。
這次《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修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四個*嚴”要求,圍繞夯實主體責任、強化全過程監管、提高違法成本等重點內容,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礎上,補短板、強弱項,以良法善治,為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保駕護航。修訂后的《條例》共10章86條。修訂的重點集中在五個方面:
一是細化食品安全法的原則規定。比如,細化了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細化了學校等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責任;細化了生產經營、貯存運輸、追溯體系、市場退出等全過程管理要求;細化了“情節嚴重”的情形規定等等,為督促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規范。
二是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罰。比如,提高違法成本,增設“處罰到人”制度,**可處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責任人年收入10 倍的罰款;建立嚴重違法食品生產經營者“黑名單”制度,實施信用聯合懲戒;健全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公安機關行政拘留銜接機制等等,讓不法分子不敢以身試法。三是實化針對具體問題的監管舉措。比如,禁止利用會議、講座、健康咨詢等任何方式對食品進行虛假宣傳;對特殊食品檢驗、銷售、標簽說明書、廣告等管理作出規定;禁止發布沒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所出具的檢驗報告;明晰了進口商對境外出口商和生產企業審核的內容等等,解決監管執法中遇到的問題。
四是優化風險管理制度機制。堅持預防為主、源頭治理,促進食品安全科學監管。比如,完善農業投入品的風險評估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會商機制;明確了風險交流的內容、程序和要求等等,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共享。
五是固化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建設食品安全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對企業內部舉報人給予重獎;制定并公布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質名錄、補充檢驗方法等等,進一步提高監管工作效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食品安全法規制度重在執行。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條例》宣傳貫徹力度,加快配套規章制度立改廢工作,嚴格監管執法,嚴守安全底線,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促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努力讓人民群眾買得安心、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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