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風險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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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全市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瀘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疫情防控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提示。
一、對外賣平臺的提示
1.嚴格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履行入網餐飲單位資質審查、信息公示等制度,再次評估入網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狀況;加強抽查和監測,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要求的入網餐飲單位堅決下架,杜絕超范圍經營、環境臟亂、證照過期等情況。
2.加強外賣騎手疫情防控。加強騎手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知識培訓,各外賣站點配備體溫計、口罩、消毒液,每日測量體溫不少于2次,體溫高于37.3℃者立即停止工作并按規定報告。實行“無接觸”取餐和配送,減少面對面接觸,騎手取餐、送餐全程佩戴口罩,工作期間不得聚集閑聊。
3.加強衛生消毒管理。加大對外賣站點及送餐箱的消毒頻次、建立臺賬;加大外賣“食品安全封簽”投放力度,避免送餐人員直接接觸食品,減少食品污染風險。
二、對餐飲單位的提示
1.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餐飲單位復工前要開展食品原料自查工作,及時清理、銷毀過期或腐敗變質的食品及原料,確因疫情無法及時銷毀的,應予以封存并置于獨立貯存區域。落實索票索證和記錄工作,嚴禁經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嚴禁飼養、宰殺禽畜動物;嚴禁采購未經檢疫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嚴禁使用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2.加強環境及餐飲具衛生管理。保持經營場所空氣流通或保持新風系統正常運行,定期對空調過濾裝置、經營場所、電梯空間、地毯、窗簾等進行清潔消毒;使用無毒、清潔、完好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裝材料,確保送餐過程食品不受污染;每餐后及時對加工環境清潔消毒。
3.嚴格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從業人員應取得有效健康證明,嚴格執行每日晨檢制度,每日體溫檢測不少于2次,高于37.3℃者立即停止工作并按規定報告;加強個人防護,從業人員必須著干凈工作衣帽、多洗手勤消毒,加工操作過程全程佩戴口罩,工作衣帽和口罩不得帶離工作場所。
4.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嚴禁超許可核準經營范圍經營;不得提供桌餐、禁止群體性聚餐,可使用外帶、外賣方式供餐;疫情防控期間不得加工、制作冷食類、生食類食品;餐廚廢棄物按《瀘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規范管理。
三、對消費者的提示
1.謹慎選擇外賣商戶。盡量選擇知名度高、口碑好、配送經驗豐富的商家或連鎖品牌餐廳;仔細查看入網餐飲單位公示的證照信息,選擇就近的餐飲單位訂餐,縮短食品配送時間;不選購冷食類、生食類等高風險食品。
2.養成良好飲食衛生習慣。餐前洗手,降低“病從口入”風險;提倡分餐,避免交叉污染;注重食物多樣化,確保每天的蛋白類食物、新鮮的蔬菜和水果攝入;嚴格控制食品食用時限,切勿長時間存放。
3.發現問題及時投訴舉報。保留消費小票、頁面截圖等消費憑證,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及時撥打12315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全市市場監管系統要按照疫情防控期間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相關要求,加強對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及入網餐飲單位的監督檢查,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保障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